赣新校区引进商业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26 14:31:36

赣新校区引进商业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赣新校区规划在后勤服务中心一楼设置若干商业店铺已确认,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投标商参与投标竞争。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赣新校区引进商业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NYS20230217-101

3、招标单位:南昌清之风实业有限公司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国公民;

(二)有相关投标业态经营经验及经营案例,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若有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投标方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投标主体个人身份证、投标主体在营项目营业执照(若有)、在营项目纳税证明(若有)、在营项目租赁合同证明(若有)等;

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以上文件均须提供原件和本人签字、按手印的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原件验后归还(法人授权委托书不归还)。

项目要求

 1、根据报名业态不同,必须具备但不限于政府部门要求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等

2、参标人即为实际经营主体,严禁中标后转让、转租行为;

3、中标业态即为经营业态,严禁店铺随意更改经营业态

4、每个参标主体,至多报名2个业态店铺;

5、经营方需独自承担店铺的水电气等能耗费,公区能耗费进行分摊;

6、商务标评判:依据开标现场综合评分;

7、服从清之风统一管理,服从学校后勤处监管

8、本项目如需勘察现场对接联系人:程武军 15679113875

9、项目具体要求标准详见附件。

投标费、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1、投标人可从南昌工学院网站查阅公开招标公告。(网址:http://www.ncpu.edu.cn)

2、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须统一缴纳履约保证金(即商铺押金)元整。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报名方式及相关事项时间安排

1、公告日期:2023626

2、投标有效期:公告日起8自然日)。

    凡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在 202373下午4点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单位。对要求密封的资料未经密封,无相关应资质的项目负责人签字、无单位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无单位法人公章、逾期送达的投标书作废标处理。

3、开标时间及地点:电话通知(具体时间待定)。

4、发送中标人通知时间及方式:开标后 10个工作日内,通过微信留言或打电话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代理招标单位:南昌工学院商务采购中心

   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狮子山大道998号

 系 人:老师

联系电话:15070890412  0791-87713769

电子信箱:794527705@qq.com

附件:1、反不正当竞争与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2、附报价明细

 

 

 

 

 

  反不正当竞争与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承诺方作为受诺方的长期合作商/投标人,为了保证公平竞争,本着诚实信用、遵守社会公德、不损害双方及任何第三方利益的原则,依据《刑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经与受诺方协商一致,做出如下承诺:

一、反不正当竞争条款

1、对获得或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经营信息主要指商业政策、财务报告、客户名单、价格政策、本合同及其他协议、以及所有与对方之相关信息),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进行泄露,或自身进行利用或使用。

2、承诺方销售给受诺方的货物,对双方而言,系专用、特殊的“货物”,该“货物”为:(请在□内打“√”)

□承诺方用受诺方提供或委托承诺方开发的技术而生产的“货物”;

□“货物”系由承诺方开发、设计的产品,包含承诺方的独创技术或秘密;

□承诺方系受诺方长期的商业合作伙伴,承诺方同意针对上述货物,而自愿独家向受诺方供货的;

3、遵守贵司就前述项目招投标所制定的所有相关流程及要求,并保证所提交《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料与描述真实有效。

4、坚持投标独立性,保证不以任何手段了解或意图了解其他投标参与人情况及其报价信息。

5、除自贵司公开渠道获取相关信息外,保证不以其它方式刺探或意图刺探贵司评标、议标信息及其进展。

二、反商业贿赂条款

1、承诺方不得借钱借物给受诺方员工。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诺方自行承担,与受诺方无关。

2、承诺不得基于任何不正当竞争目的,而主动给予受诺方员工任何礼品、小费、现金、样品等馈赠(馈赠包括:娱乐活动票券、现金或商品形式的回扣,给予特别折扣或任何样品、乙方支付的旅行、节日礼物、餐饮等形式)。若有违反该等承诺,受诺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与我方业务,同时有权要求我方支付此前与受诺方所有合作、交易总金额10%的违约金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由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损失、诉讼费用、律师费等)。

3、承诺在所有受诺方员工出于个人利益,利用工作的便利,向我方索要任何礼品、小费、现金、样品等馈赠(馈赠包括:娱乐活动票券、现金或商品形式的回扣,给予特别折扣或任何样品、乙方支付的旅行、节日礼物、餐饮等形式)的不正当要求时,应自觉抵制,并及时向受诺方反映或投诉。若有违反该等承诺,受诺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与我方业务,同时有权要求我方支付此前与受诺方所有合作、交易总金额5%的违约金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由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损失、诉讼费用、律师费等)。

4、反映或投诉电话:反映或投诉电话:0791-87713826

                     邮箱:281899228@qq.com

三、本承诺经承诺方授权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盖章后生效,并在双方任何合作、交易期间内均有效                       

 承诺人(盖章):                          

               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6.27定赣新校区商业外包要求 (1)(1).docx

赣新校区一楼店铺报名表.xlsx


            年    月    


上一页:赣新校区实训室建设集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下一页:南昌工学院共青校区、应用技术师范学院项目一期沥青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